收粮过程中,粮食收购企业要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要根据收购凭证,按质论价,粮食收购者及时、足额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一手粮、一手钱、现款结算”,不得拖欠,严禁向售粮农民“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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