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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七个规定”推进“放心粮油”网点规范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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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按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意见》(黔粮行发20122)和《关于印发〈贵州省“放心粮油”工程规范整改和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粮行发201273)要求,六盘水市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将按照“七个规定”的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粮油工程”经营网点规范整改验收检查工作。一是规定范围。规范整改验收检查范围为2011年底前建成的“放心粮油工程”经营网点(县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城乡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店、放心粮店或经销店)。二是规定时间。4月份—6月份,各“放心粮油工程”经营网点规范整改;7-8月份,市、县两级商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组织验收检查。三是规定内容。主要包括店面门头、店容店貌制度建设、放心承诺、质量管理、诚信经营、信息公开、员工素质八项内容。四是规定比例。市、县两级对2011年以前建成“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做到100%验收和检查。五是规定方法。重点对规范整改的八项内容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等。六是规定处理意见。对验收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分限期整改、下架处理、停业整顿、摘牌处理四种情况作出处理。七是规定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严格执行 “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规范整改验收检查工作,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六盘水市商务和粮食局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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