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认真安排部署汛期粮食安全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黔汛旱发﹝2012﹞7号)和州商务和粮食局黔南商粮发﹝2012﹞49号文件精神,保障储粮安全,我局根据省州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粮油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要求粮油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汛前作好各项工作。一是各企业要明确汛期储粮安全工作,落实责任,成立汛期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二是在汛前认真开展防汛安全自查工作,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把防汛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建立汛期防汛抗灾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巡逻检查,下雨过后及时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釆取防护措施。四是在汛期,要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并釆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福泉市发改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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