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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粮食局采取措施切实做好粮食救灾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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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极端自然灾害气候频繁发生,由于全市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民靠天吃饭的格局没有大的改变,农村因灾和低保户缺粮救助供应已成为当地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据民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2012年度受灾农户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人口100.74万人,需救助的粮食数量5.16万吨。

在救灾救助粮食供应工作方面,全市多数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购销企业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政府将救灾救助粮食委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采购供应。2011-2012年一季度粮食购销企业供应的救灾救助粮有27898吨,其中:毕节金泰米业4850吨,七星关区1130吨,大方县2630吨,黔西县8312吨,织金县1500吨,纳雍县4944吨,威宁县3512吨,赫章县1020吨。目前,大方、赫章等县正在积极组织采购调运即将进行供应的救灾救助粮食。

为进一步加大救灾救助等政策性粮食供应争取的力度,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政府宏观调控载体的作用,市局要求:

一是掌握粮食产需供求基本情况。毕节市是一个人口大区,总体看粮食产量不低,但品种结构不合理,直接用于口粮的消费缺口较大。各县(区)要进一步摸清粮食供求状况底数,特别是针对季节性缺粮情况,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应急成品粮储备的品种和标准与政府的救助粮等政策性用粮标准统一,以利纳入救助粮销售使用,实现良性循环。

二是加大产销衔接力度。要指导粮食企业到粮食主产区搞好产销衔接,加大粮食购销量,要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备足足够的粮源,保证区域内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价格稳定。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要指导粮食企业加强与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清楚粮食企业拥有的仓房设施、供应网点、产销衔接、资信等方面的优势,争取政府将救灾救助等政策性用粮委托国有粮食企业采购供应。

四是树立正确的效益观。争取到粮食供应任务的企业,要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准时将救灾救助粮食发运到指定地点,切忌发生有损农民利益、有损政府形象、有损企业信誉等不良行为。(毕节市粮食局: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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