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两高司法解释”,提高广大粮食企业和监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自觉性,增强保障粮食安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促进粮食执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8月27日,贵阳市粮食局举办了《食品安全法》既暨“司法解释”培训会,贵阳市粮食局、贵阳市粮食执法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粮食企业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议邀请贵阳市法制局原局长李颖授课。李颖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讲起,并结合实例为大家讲解了司法解释形成的背景,然后联系粮食安全监管的实际,进一步强调了粮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严肃性,同时,也明确指出监管部门要敢于负起责任,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授课过程生动形象、由浅入深、通俗易懂,获得与会同志的普遍认可。
通过对《食品安全法》、《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树立了食品安全是第一责任的主体意识,强化了企业承担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提高了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自觉性。同时,提高了我市粮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引导粮食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和粮食行政执法者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贵阳市粮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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