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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第一批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正式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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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我市粮、油、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商务粮食、物价、财政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惠民生、保供应、稳物价的总体要求,从市价格调节基金中拨付部分资金支持建设了第一批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

此次新建或改造的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主要经营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蔬菜、猪肉、粮食、食用油四大类为主,规定平价蔬菜品种不得少于20个(其中:当季常规蔬菜品种不得少于10个),猪肉分部位不得少于5种,粮、油分别不少于5个品种,适当配有蛋、禽、盐、糖等商品。所有纳入政府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建设的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经营的平价蔬菜和猪肉价格规定必须低于当日市场同品种平均价格10%以上;粮、油类零售价格应低于市场同品种平均价格5%以上。其他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不高于周边市场同品种平均价格。针对不同类型的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经营面积做了相应的规定。

为便于系统管理,全市新建的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均应使用统一的标志标识。对社会已有各类超市、便利店等自愿加入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的,在不改变其原有店面门头的同时,在醒目位置加挂统一标志标识的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门头,并授予统一编号的“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的标牌。

为切实加强对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对本年度申报的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实行年度考核验收制度。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检查考核由各级商务粮食、物价、财政等部门负责,实行年度考核。重点对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的基础管理工作、执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价格监测制度、农副产品销售量、百姓满意度、保供稳价惠民义务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申报的价格调节基金补贴资金挂钩。截止目前,全市新建或改造了第一批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23家,正在建设的有7家,预计全年可建成30家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覆盖市中心城区和六枝、盘县主城区。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店(区)的投入运行及“平价惠民”的经营承诺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称赞和认可。(六盘水商务和粮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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