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   为统筹利用稻谷资源,科学引导大米加工和消费,...">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粮食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黔粮行发〔201195


各市、州、地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

为统筹利用稻谷资源,科学引导大米加工和消费,进一步突出粮食科技惠及民生和科技支撑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举办2011年粮食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粮办展〔201158号)精神,按照贵州省科技活动周总体方案安排,经研究,决定于 2010 515 521组织开展粮食科技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积极联合当地科技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共同组织开展活动。要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局提出的2011年粮食科技活动周主题“你了解大米么?”,紧密结合地方实际,认真策划此次活动,力求内容及形式相统一,做到组织落实、方案明确、工作到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省粮食局将在贵阳市设立主会场,联合贵阳市粮食局和省局直属单位,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二、突出粮食部门特色

各地要采取图片展示、音像视频、发放资料、现场咨询、产品展示展销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充分体现知识性、趣味性、科普性、大众性,重点宣传国家为保障粮食安全采取的相关政策措施和食品安全生活常识,有害粮油辨识和防范方法,“放心粮油工程”和农户科学储粮的积极意义,粮油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运用,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举办有特色、讲实效的粮食科技周活动。

三、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

各地要按照有关管理要求,积极做好活动的申报、审批工作。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四、及时上报活动方案和总结报告

请于4月底前将活动方案上报省局行业发展处。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于5月底前将总结及相关音像资料上报省局行业发展处。

 

联 系 人:赵 刚、孙 昊

联系电话:085168250506825052

 

 

 

一一年四月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