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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粮食局关于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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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省粮食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粮食局关于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29号),我省将开展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名额为每个市(州)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各1名,省直管县参加所在市(州)评选,省粮食局直属单位各推荐1名先进集体或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2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原则上应从基层或工作一线中推选,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函[2014]129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于2014年9月14日前按要求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到贵州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所有材料均要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表可在国家粮食局网站下载),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4为确保我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开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组成贵州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5、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通过评选推荐活动,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动员粮食系统广大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粮食行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联系人:陈晋  潘妮 

电话(传真):0851-6825035

电子邮箱:gzslsj@163.com

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1号振华科技大厦 13 楼省粮食

      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550001

 

附件:1. 贵州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粮食局关于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29号)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粮食局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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