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粮行发〔2015〕54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及直管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截至2014年底,我省已全面完成建设2000个放心粮店的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进一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5年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建管并重,持续提升放心粮油工程惠民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是提质增效。各地要进一步抓好“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厂矿、进军营等工作,提高惠民覆盖面,在继出续稳步推进网点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主食、熟食、副食品供应和配送服务,满足民生需求。以打造“放心粮油”示范店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民生水平。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放心粮油”电商平台建设,完善“供应链”,满足便民需求。二是整合资源。继续整合各种资源,推动建设稳步扎实推进,逐步实现网格化布局、全覆盖保障、多功能一体,把“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成为平时供应、急时保供、双向流通、惠及民生的惠民工程。三是强化监管。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监管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放心粮油工程经营网络大检查,巩固提升放心粮油工程成果。对不符合标准的放心粮店要及时摘牌、淘汰,并按建设标准要求及时吸纳新的放心粮店进行补充,确保建设总量平衡,满足群众购粮需要。
二、突出放心主题,千方百计确保粮油质量安全
一是切实把好质量关。各销售网点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切实将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做好粮油商品准入、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卫生保障和责任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我省“放心粮油”进学校工作成果,充分发挥“放心粮油”对各级各类学校餐桌粮油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做到所经营的粮油质量安全,万无一失。二是强化源头防范。从粮油产业化环节入手,通过引导粮油加工企业开展种植基地建设、发展优质粮油订单,抓好加工环节的粮油质量监管工作,要严格坚持国家标准,层层把关,决不让不合格、不安全的粮油产品出车间、出工厂。三是把好供应配送关。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供应配送手续,加强售后保管指导等工作,切实将粮油产品质量管理、卫生、索证票、不合格粮油退市及“一批一检一报告”等制度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安全。
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放心粮油工程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展示范店创建和评审。为充分发挥省级放心粮油店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根据《贵州省放心粮油经销店等级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黔粮行发〔2012〕188号),省粮食局决定从今年起开展省级放心粮油示范店的创建和评审。各地要加强创建工作领导,推动放心粮油工程提质增效。评审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市州推荐、省局评定的程序进行。按照《放心粮油经销店星级评审标准》,由省局组织对申报的“放心粮店”进行现场打分和专家评审,根据创建名额和评分结果从高到低确定(现场评分和专家评分标准及权重另行下达)名单,由省局授予省级“放心粮油工程示范店”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创建经费补助。
请每个市州择优推荐4家、直管县市推荐1家参评放心粮油店。推荐名单及资料(推荐的省级放心粮油示范店要准备PPT幻灯片,重点介绍创建基本情况及店容店貌等)务必于2015年4月10日前上报省粮食局和省粮食行业协会。
(二)召开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现场会。为总结推广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放心粮油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省局决定于2015年二至三季度召开放心粮油工程现场会。请各市州推荐1-2家(直管市县推进1家)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经验交流单位,于4月底前将交流材料(3000字左右)电子档发送省局行业发展处邮箱。
联系人:肖远友
联系电话:0851-86825052(传真)
电子邮箱:gzslsjscltc@126.com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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