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2018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分行(支行),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264号)精神,我省2018年生产的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比2017年下调10元,每50公斤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格为126元。
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委员会
省粮食局
农发行省分行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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