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及直管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储备粮总公司、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今年秋粮收购即将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秋粮收购会议精神,促进粮食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抓好粮食收购是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地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落实收购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把今年秋粮收购工作做实做细。今年我省大幅下调玉米种植面积,秋粮产量受到一定影响,秋粮收购形势发生新的变化,各地要正确分析和准确把握市场形势,建立健全粮食收购部门协调机制,督促引导和组织协调各类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秋粮,做到优质优价、应收尽收,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
各地要加强引导,结合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和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和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组织企业开展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绿色通道服务等,认真抓好红梁和薏仁米等特色粮油收购,为农户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要加强产销衔接,深化产销合作程度,组织粮源满足本地市场需求。要积极发展“互联网+粮食交易”购销新模式,进一步拓展购销渠道。要提前备好收购仓容、收购场地、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等,组织开展好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协调落实信贷资金,为企业提供服务,各级粮食部门要主动协调农发行等金融部门落实好收购资金。
三、加强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宣传
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及时发布秋粮收购进展情况,广泛宣传秋粮收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涉及秋粮收购的相关舆情信息,用客观、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虚假信息传播误导市场,为秋粮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与农业、统计、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随时了解和掌握粮食产量和质量等情况。
四、强化监管,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
各地粮食部门要根据收购市场监管形势变化,调整监管工作重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维护好收购市场正常秩序,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坑农、害农行为。要督促有关粮食收储企业把好粮食入库验收关,确保收购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卫生合格。要严格落实安全储粮各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五、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反馈
各地在组织好秋季粮油收购工作的同时,加强情况沟通,每月报送1期收购工作开展情况和市场动态信息。要加强对粮油市场价格的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市场动态,指导企业按照随行就市原则积极开展收购,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粮油市场稳定。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收购进度,不得迟报、漏报、错报。秋粮收购进度(9月起,不含1—8月收购数)通过国家粮油信息系统五日直报,具体报送时间从10月开始,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汇总报送(节假日推后至第一个工作日),2018年12月31日截止。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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