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委)、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分局、气象局,省粮食储备集团、省粮食发展集团,省粮食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10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5〕130号)文件及全国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省2025年粮食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组织,有力有序推进粮食收购各项工作
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是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强化粮食市场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粮食收购工作的主体责任,以抓好夏秋粮油旺季收购为重点,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细化工作分工,确保收购工作有序开展,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工作底线。要加强常态化沟通协调,强化央地、部门、区域间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妥善解决收购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
二、坚持市场主导,充分激发市场多元主体购销活力
各地要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扎实完善各项收购要素配置,为粮食收购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引导粮食加工、购销企业、粮食经纪人等多元主体踊跃入市,充分发挥地方骨干企业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省粮食储备集团、省粮食发展集团等要主动服务国家和省宏观调控需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带头入市、均衡有序购销,做到“有人收粮”。要建立健全市场化融资机制,用好融资对接督导系统,鼓励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企业收购信贷支持力度,强化收购资金保障,着力帮助企业解决收购资金困难问题,做到“有钱收粮”。要主动对接企业收购需求,指导粮食购销、加工企业等收购主体优化使用仓容,做好空仓消毒、仪器校验、设备检修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仓收粮”。要做好粮食供销运跟踪监测和协调,加强粮食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做到“有车运粮”。要持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粮食产销洽谈活动,强化政企联动、促进农企对接。引导和鼓励粮食企业积极参加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跟踪推动签约项目和意向订单落地见效,促进粮食跨区域顺畅流通。要鼓励各类企业与“头雁”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元经营主体建立稳固的购销关系,让农民分享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收益。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不断提升粮食收储保障能力。
三、强化收储调控,多措并举全力护航市场平稳运行
要持续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油菜籽、小麦、稻谷、玉米、大豆等主要夏秋粮油品种生产形势和市场走势。必要时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地区监测频率,强化形势会商和分析研判,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认真做好旺季收购进度统计调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农户售粮、企业收粮等情况。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适时通报工作部署、收购进度、购销形势等相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牢牢掌握工作主动。要加强中央和地方各级储备协同运作,省粮食储备集团等要合理把握收储轮换时机、节奏和力度,切实发挥好储备吞吐调节作用,推动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要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保障,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和企业用粮需求。要持续加强辖区内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保供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不断提高应急保供能力。
四、紧贴收购实际,用心用情不断提升服务工作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收购工作调研调度,广泛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建议,不断优化为农为企服务工作举措,增强收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督促指导各类收储企业严格落实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要求,认真做好咨询讲解、装卸引导、过磅称重、质量检验、账款清算等各环节工作,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适当延长收购时间。鼓励、支持收储企业结合实际,联合村集体等组织开展预约收购,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要更多探索使用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优化预约收购和信息服务功能,做好预约收购规则、方式、流程等的解释说明和操作指导,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要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全省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作用,及时提供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促进粮食提质进等,帮助农民减损增收。
五、强化底线思维,坚决筑牢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防线
要持续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做好天气信息提醒服务,充分评估可能发生的暴雨、干旱、雷电、大风、冰雹、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影响,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统筹做好粮食收购、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及时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最大程度降低因灾损失。要加大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妥善收购和处置可能出现的不达标粮食,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储备库或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预防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续推动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安、库安、粮安。
六、严格收购监管,从严从实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各负其责,依法依规加强粮食收购监管,聚焦售粮款支付、质价政策执行、质量安全检验、粮食收购称重计量等问题多发环节,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四不两直”突击检查、信息化穿透式监管等手段,提高检查效率。要充分发挥12315、12325热线“前哨”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以陈顶新、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完善线索移送办理机制,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要严格落实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要求,政策性粮食收购全面使用信息化系统。粮食行业协会等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贵州省气象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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