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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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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等13部委《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7〕1416号)印发实施以来,贵州省采取会议贯彻、逐项解读、责任分解、定期督导等务实、有效的工作方法,科学合理推进全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8月1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度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贵州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政府重视,对年度考核工作提出要求。8月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贵州省粮食安全工作考核小组组长刘远坤,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等13部委印发的《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7〕1416号)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粮食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等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自查报告报省人民政府。

二是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国家考核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发改粮食〔2017〕1416号文件和刘远坤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8月14日,贵州省召开了12家成员单位参加的“粮食安全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第一时间对发改粮食〔2017〕1416号文件进行了传达贯彻,对全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了超前谋划和安排部署。

三是认真学研,深刻领会考核指标实质内涵。对发改粮食〔2017〕1416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省级粮食、环保、国土、农业、财政、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主动对接国家相关部(委、局),对各项考核目标任务的评分细则和标准务求悟深、悟透。另一方面,各成员单位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之间,主动沟通协调,有效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年度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共同落实国家考核省的目标任务。力求制定省对市考核目标任务时有的放矢,保持融合与衔接。目前我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省考核办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已得到全面巩固。

四是落实分工,对考核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粮食、农业等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职能,对涉及本部门牵头及配合的考核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制定了相应的细化指标和评分标准。如:贵州省粮食局制定并印发了《省粮食局关于对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黔粮监督〔2017〕220号),对涉及粮食局承担的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国考和省考方面的考核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提出了完成时限等要求。目前,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五是定期调度,随时了解市州工作动态。省考核办先后下发《省粮食安全工作考核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信息的通知》(黔粮考核通〔2017〕9号)和省粮食安全工作考核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情况的通知(黔粮考核通〔2017〕10号),对各市(州)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考核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进行定期调度,及时督导。目前,贵州省内的贵阳市、铜仁市、黔南州等市(州)已印发2017年度市对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通知),其他市州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信息员: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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