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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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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的“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2月1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131.2万亩以上、总产量1058万吨以上的目标。

《通知》强调,一要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稳定粮食生产的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紧属地责任,采取过硬措施,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全省粮食播种面积4131.2万亩以上、总产量1058万吨以上的目标。二要层层压紧压实目标任务。省人民政府将择时与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状。各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围绕下达的目标任务,尽快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形势。要求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制定年度粮食生产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主要时段、重要节点、重点项目和相关责任人,将粮食生产计划落实到具体粮食种类,面积落实到田到户。三要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摸清“非粮化”底数,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非粮化”增量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控,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情况的监管,防止“非粮化”倾向,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通知》要求,要落实落细粮食生产各项工作。一是要稳定粮食生产面积。推动实现春播满栽满种,提高粮食复种指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二是要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推广以优良品种为核心的关键技术组装配套和集成攻关,确保高产所需的有效穗数。推广粮食生产新技术新模式,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推广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实现适度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三是要做好防灾减灾应对。全面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持续抓好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提高防范自然风险的能力。四是要促进粮食高质量发展。推广优质粮食品种,科学合理施肥。加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加强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等技术推广。五是要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重点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产粮大县奖励、制种大县奖励等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地兑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同时,贵州省人民政府将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纳入省政府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任务落实不明、工作推进不力的,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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