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树立粮食安全发展理念,罗甸县采取“三强化”措施,守好罗甸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罗甸粮安、人安、仓安
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省州县关于粮食安全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学习议程,每年至少开展4次学习或研究部署粮食安全工作会,强化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将“党政同责”切实履行到位。
强化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发改、财政、农业等涉粮部门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业务和安全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县发改局要切实履行好粮食安全“领头羊”作用,积极组织财政、市监等部门每月到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承储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制定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粮库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加强风险点排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及时解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遏制粮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县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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