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巩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成效,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普法力度,大力营造法治粮储浓厚氛围,结合局机关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贵州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贵州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规定(试行)等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普法对象
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职工;全省政府储备粮、食盐等承储企业工作人员;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管理对象。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为推进法治贵州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结合局机关职能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要求。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宪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国家法律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培训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法宣办统一部署,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粮食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增强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与认识。
(六)督促指导局机关干部职工运用“法宣在线”等普法宣传平台,加强对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考试。
(七)积极运用省粮食和储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加强普法、释法。
(八)通过机关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五、责任领导
杨光荣(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六、责任部门
办公室、粮食储备处、物资能源储备处、规划建设处、安全仓储与科技处、执法督查处、人事处(机关党办)、信息中心;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省粮储集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龙旭;联系电话:86823697;邮箱:gzslsjbgs@163.com。
2024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