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2199416 | 公开日期: | |
文 号: | 黔粮发〔2019〕3号 | 成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各市(州)、贵安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战略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两决定一意见”有关要求,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建立省、市、县三级粮食储备库长体系。现将《贵州省建立粮食储备管理库长制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建立粮食储备管理库长制
实施意见(试行)
地方储备粮,是政府调节粮食供给总量、稳定粮食市场平衡、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重要战略物资,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民生大计。近年来,我省地方储备规模增加,储备主体多元化、储备库点多面广等实际问题给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带来了新考验,提出了新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核心职能,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构建我省地方储备粮安全监管体系,决定在全省推进粮食储备管理库长制。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两决定一意见”精神,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为目标,按照“摸清家底、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强化队伍、重在执行”的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库长体系,构建齐抓共管、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储备粮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上下联动、各级责任明晰。建立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负责,各级库长职责和分工明确,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体系和机制,推动粮库(储备企业)管粮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粮食安全。结合区域和库情特点,加强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法防措施,切实解决粮库运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坚决守住“两个安全”底线。
(三)坚持能力提升、夯实储备基础。牢固树立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就是保障粮食安全的理念,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夯实粮食储备管理设施和制度基础,全面提升粮食收储、流通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粮食绝对安全。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问责。以全面推进地方储备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化为重点,健全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建立粮库资源监管、保护、发展的目标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库务公开,拓展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地方储备粮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和推进目标
按照省级统筹、地区联动、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省分级建立库长制。2019年8月初,在省级直属库、代储库先行启动;10月底前,在各市(州)直属库、代储库推开;12月底前,在各县(市、区)所有地方粮食储备库点全面实施,建立省、市、县三级库长制体系,实现地方储备粮监管体系全覆盖。到“十三五”末,全省粮库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地方储备粮管理能力有效提高,形成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加可靠、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储粮安全保障体系。
四、工作组织
(一)分级设立库长。省级设立总库长,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冉霞担任;省级分区域设立副总库长,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章萍任贵阳、安顺区域副总库长,副局长龙林任六盘水、毕节区域副总库长,副局长鲁黔灵任遵义、铜仁、黔东南区域副总库长,副厅级干部杨光荣任黔南区、黔西南、贵安新区区域副总库长。
市、县两级设立总库长和副总库长,由各市、县两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
省、市、县三级粮食储备库点均设立库长,其中:省级储备库库长,由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市、县两级储备库库长,由其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相关科室或承担储备粮管理职责的粮食集团(公司)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省级总库长、副总库长负责组织和督导全省库长制的实施和落实,监督本级库长履行职责。
市、县两级总库长、副总库长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内库长制各项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督促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监督本级库长履行职责。
省、市、县三级库长,负责具体落实库长制相关工作任务,对所管辖的粮库开展日常监管,监督承储企业落实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同级库长制办公室报告。
(三)设立库长制办公室。省、市、县三级分级设立库长制办公室。省级库长制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粮食储备处处长兼任副主任,局机关相关处室(中心)、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库长制日常事务工作,协调推进库长制各项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对来信来电来访实行登记管理。
(四)建立库长制相关制度。省、市、县分级建立库长会议制度,由各级总库长、副总库长、库长和省级库长制办公室成员组成,主要研究推进库长制的重大政策、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地方储备粮管理、粮库建设布局等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及时上报库长制实施情况及突出问题;建立工作检查制度,对库长制实施情况和库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库长巡库制度,定期对管辖区域粮库开展检查。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粮情库情。督促和指导全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认真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数量“大清查”、春夏和秋冬两季“两个安全”大检查、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质量日常抽查等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摸清掌握我省各级地方储备粮实际数量、质量品质、品种分布和仓容设施、从业人员、制度建设等粮情库情,重点排查储备粮管理各个环节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找准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基础“短板”,分类分级建立“管理台账”“数据库”和“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为储备规模结构优化、仓储设施项目建设、研究制定管理制度、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等提供有效有力的决策依据。
(二)落实全面监管责任。构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有力有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员行为规范的工作新格局;督促承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有关规定,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着力强化外部行政监管,建立人防、物防、技防、法防等保障措施,充分运用现代储粮技术,确保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强化粮库日常监管巡查,落实“两个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防紧盯风险隐患,坚决做到标本兼治,对重大安全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全面落实仓储设施保护办法,严禁擅自破坏、拆除仓储设施和随意改变仓储设施用途;严肃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廉政的有关要求,构建筑牢廉政风险防线,坚决杜绝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规范粮食库存管理。督促指导各级地方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储备粮管理办法、轮换管理办法和库存质量监管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级储备粮代储企业的资格认定,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监管,推进储备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全面落实粮食销售出库政策,按照《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则,确保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合规顺畅。
(四)补强基础设施短板。指导承储企业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建设、提升功能、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地区储备粮周转和储存管理需要,指导和帮助企业合理实施仓储设施项目建设,形成资源共享、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储备设施网络;适当新建一批现代化标准粮库,提升仓储设施水平;以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广低温准低温储粮、氮气储粮等新技术运用;继续推进“智慧粮食”工程,实施一批粮库信息化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和“大数据”运用,以省级粮食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中枢,逐步实现与市县级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增强粮食储备企业产后服务能力,为种粮农户提供优质便捷的粮食“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增加粮食产后收益。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承储企业研究制定企业人才队伍发展计划,实施“人才兴粮”和“人才兴企”战略,强化专业人才引进;加强与专业院校、职业技校、培训机构对接联系,充分利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省粮油质检站等教育培训资源,加强校企合作,开设企业经营、仓储物流、项目管理、检验检疫等涉粮专业或培训班,联合粮食企业打造学员实操实践平台,通过定向招生、订单培养逐步向粮食储备企业输送专业人才;大力推行企业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提升企业管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实现优化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是推行库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库长制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排,抓紧制定工作方案、配套制度、保障措施,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员,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库长制顺利实施。
(二)严格考核奖惩。将库长制推进情况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储备粮承储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评先评优和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奖励、补助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各市(州)库长制办公室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级库长制办公室报送年度库长制推进落实情况报告。
(三)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库长名单,在粮库大门内醒目位置竖立库长公示牌,标明库长职责、粮库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粮库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筑牢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网。
(四)加大政策支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粮油基础设施、仓房维修改造、信息化项目、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各级项目建设资金,加快项目规划审批,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供给,确保工程顺利推进;进一步扩展筹资渠道,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建库;协调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粮食收购、仓储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贷款服务,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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