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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创新四举措助推耕地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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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近年来,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采取强化政策支持、用途管控、执法监督、法规宣传,加快推动耕地保护工作提质增效,牢牢筑起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构建长效机制。相继出台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耕地破坏鉴定办法等系列举措,特别是新修订《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耕地保护相关内容。建立自然资源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土地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并公开审理全国首例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二是强化用途管控,守住耕地红线。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审查制度,采取下达任务、定期通报、观摩督导等方式,督促各地实施补充耕地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国家耕地保护新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在农用地范围内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将国家下达贵州省耕地保护任务落地落图,将90.03%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做到集中连片、划足划优、保质保量。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遏制违法行为。加强耕地动态监测监管,从严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根据实际提出“十个一律”要求,严肃查处违法占耕行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2021年以来,贵州省违法占耕面积年均同比下降30%以上,违法形势得到明显遏制。

    四是强化法规宣传,提高耕保意识。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泛深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等相关知识。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政策解读,深入田间地头,重点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宣传,切实增强依法用地、保护耕地意识。(信息来源:贵州省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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