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2日  星期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199431 公开日期: 2021-08-13
文 号: 黔粮安科〔2020〕133号 成文日期: 2020-08-11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0-08-11 12:24:52 来源: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等,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风险特征,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有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力,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强化警示教育,曝光典型问题,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放松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贵州行”“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户外视频、LED显示屏、宣传栏、悬挂横幅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三是开展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将行之有效的老办法与新技术、新手段相结合,提高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育安全生产“明白人”,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一是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立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二是按照“三管三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开展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三是实行局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指导帮助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仓储、加工、经营、教育、检验、交易等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落实安全承诺、安全诚信等措施,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四是充分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粮安考核内容,注重实际、讲求实效,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牵头,办公室、粮食储备处、物资能源储备处、规划建设处、财务审计处、督查处、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紧压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压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现场带班、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3年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协调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七是落实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牵头,粮食储备处、物资能源储备处、规划建设处、财务审计处、督查处、信息中心、省储备粮总公司、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粮油质检站、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一是紧紧围绕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消防和防汛、粮食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等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二是创新排查方式,综合运用信息化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全面排查整治本系统安全隐患,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是结合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突出开展粮食储存安全、物资储存安全、重点工程建设、校园安全等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牵头,粮食储备处、物资能源储备处、规划建设处、督查处、省储备粮总公司、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粮油质检站、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建立粮食和物资应急调控机制,适时建设各级应急保障中心,提高应急保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应急保供能力,守住粮食和重要物资供应安全底线。二是完善粮油应急供应网络,及时调整补充供应网点;推动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落实,按照10-15天消费量建立成品粮储备,满足应急需要。三是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各个环节的应急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加强应急值守和灾情信息管理,强化会商研判和安排部署,按需要及时启动灾害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力量开展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牵头,办公室、粮食储备处、物资能源储备处、省储备粮总公司、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粮油质检站、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加大储备粮油安全管理力度。一是认真贯彻《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严格执行仓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统一标识标牌,健全管理账表账卡,加强库存粮情监测,及时排查消除储粮安全隐患。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生产操作规程,对粮食进出库、登高作业、熏蒸作业、“老旧仓房”升级改造及灾后受损仓房维修等作业环节和岗位进行严格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确保储粮化学药品及实验室、检化验室药品保管和使用安全。四是排查企业粉尘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粉尘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五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自查,建立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特性分类分区贮存,设置危险化学品识别标志;建立危险化学品废弃报告制度,相关信息报送当地应急、生态环境部门。(粮食储备处牵头,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督查处、省储备粮总公司、粮油质检站、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不断强化省级物资储备安全监管。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储备物资的防汛、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推动现有物资储备由粗放式管理向制度化管理转变。二是督促企业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程;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防患自查自纠,提升物资能源储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储备物资储存管理状况日常检查,及时处理发现问题,确保省级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物资能源储备处牵头,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省级物资承储企事业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格落实施工、装卸等外包作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一是加强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技术改造、维修升级、外租仓房改造等项目施工作业监管,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二是完善各类项目施工手续,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管理,细化安全责任。三是加强装卸工队伍管理,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规范粮油、物资的码堆,严格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加强粮油、物资配送车辆及人员安全管理。(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牵头,粮食储备处、物资能源储备处、规划建设处、督查处、省储备粮总公司、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粮油质检站、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省级物资承储企事业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库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完善库系统管理功能模块,实现库区业务系统高效运用、业务数据高效流转。二是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远程监管平台,省、市、县三级共建共管,汇聚涉粮、管粮大数据,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决策支持。三是整合各类资源,联通库系统与省级监管平台,确保数据通、视频通,实现安全生产远程在线实时监控监管;省级监管平台与相关委办厅局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实现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区资源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安全仓储与科技处、信息中心牵头,办公室、粮食储备处、物资能源储备处、规划建设处、督查处、省储备粮总公司、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粮油质检站、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0年8月)。省粮食和储备局制定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省局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进度图、工作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单位要树立“横线到边、纵向到底”工作意识,坚持由表及里、从易到难,细化整改治理措施,因地制宜实施整治,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达到预期整治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在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研究共性问题,建立健全适合本区域系统性、长效性和机制性的具体举措,全面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报省粮食和储备局(年度工作报告截止报送日期为每年12月15日,三年行动报告截止报送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粮食和储备局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

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区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加快粮食和物资应急储备保障中心等项目落地实施,引导企业和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检查力度,提升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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