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务公开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贵州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黔党办发〔2016〕39号贯彻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39号),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制定下发了《省粮食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粮食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措施,对粮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有效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工作。
(二)黔府办发〔2017〕13号贯彻落实情况
《要点》中我局牵头内容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发布是粮食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统计、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情况分析,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引导市场流通,维护了粮油市场基本稳定。
一是科学采集粮情数据。合理确定粮油市场价格监测方案,坚持全面无缝覆盖原则。每个市(州)、县(市、区)确定规模较大,经营规范,代表性强的粮食收储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粮油供应企业、粮油交易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等作为市场粮油监测直报点。把面粉(标一)、中晚籼米(三级)、粳米(三级)、大豆(三等)、菜籽油(四级)批发、零售价格以及玉米、稻谷收购价格作为监测品种。确保价格信息监测的连续性,及时反映市场信息的变动。市(州)、县(市、区)监测点粮油价格监测报表实行周报告制度,重点粮食批发市场实行二日报,如粮油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时,可根据省粮食应急预案要求提高监测监测频率。
二是粮情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经过多年努力,粮食流通统计已经覆盖全省每个县(市、区),截止2017年8月,纳入粮食流通统计的企业612个,全省共有国家级粮油市场价格直报监测点15个,省级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点14个,全省9个市(州)62个县(市、区)设立了154个粮油价格监测点。
三是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将全省籼米、粳米、面粉、菜油《主要粮油产品价格》价格数据以及粮油价格波动情况分析材料上报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截止8月共计报送35期;上报省委、省政府《粮油价格监测月报表》及分析8期;报国家粮食局粮食流通统计及价格运行情况分析14期。2017年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发布重点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周报)36期,品种包括中籼稻、晚籼稻、玉米、油菜籽、面粉、中晚籼米、粳米、豆油、花生油、菜籽油;发布夏粮收购五日进度24期(秋粮收购还未开始);发布粮油价格监测表(月报)8期;发布粮油购销及价格运行情况简要分析8期。
(三)公开工作指南和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情况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贵州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贵州省粮食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每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更新和完善。近期,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下发《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关各处室(中心)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结合行业和部门工作实际,对涉密信息、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细化,逐项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或依据,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9月底前完成本单位非公开信息目录建立工作。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依托政务外网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并明确专人负责,保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确保公民能够在线申请、在线查阅申请回复内容。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方式
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全面系统、广泛、持久地开展粮食宣传,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扩大提升行业影响力,展现贵州粮食工作风采,2016年底,我局与多彩贵州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进行粮食宣传合作的框架协议》,在多彩贵州网主页开设《黔粮之窗》窗口,制作《黔粮之窗》专题网页,对贵州粮食工作动态及经验进行全方位公开宣传报道。2017年,我局委托多彩贵州网代为运营我局政务公众号“贵州省粮食局网”,公众号发布频率由之前的每月四期、每期四条信息,上升为每周两期、每期五条信息以上。通过与多彩贵州网建立起“信息共享、沟通顺畅、密切合作、运转高效”的协作工作机制,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政务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粮食工作的知晓率,增强粮食行业影响力,传播贵州粮食正能量。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