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得到增强。现将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及时印发了《省粮食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将会议开放和重大决策预公开落到实处。2019年我局召开的年度和半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分别邀请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中储粮贵州分公司、农发行贵州省分行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中国网、人民网、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等媒体参会。2019年开展网上意见征集两次。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我局成立了由局厅级干部杨光荣同志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职责为:局机关日常政务信息的接收与报送;督促各处室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负责及时上报;督促有关职能处室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做好与政务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做好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评议工作。四是实时更新、完善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不定期实时更新《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2019年更新《指南》1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查阅《指南》和《目录》,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领取。我局2019年充实完善并发布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非公开信息目录》,结合行业和部门工作实际,对涉密信息、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细化,逐项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或依据。五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平台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省电子政务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栏、已新申请新浪微博“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前的腾讯微博已不能使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每个平台均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切实做到落实建设管理主管责任。六是切实保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和经费。明确由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年内两次在局长办公会议上专题汇报、研究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继续聘请贵州鼎尊律师事务所江勇等两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信息公开领域发挥了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了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七是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我局坚持举办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暨信息通讯员培训班,各市州、省直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信息通讯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信息通讯员参加会议和培训。培训邀请中央在黔媒体、省内知名新闻媒体主编等就信息公开、信息撰写作专题培训,有关市州、处室分别就信息公开工作作交流发言。通过加强交流和培训,政务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
公开数量 |
总数量 |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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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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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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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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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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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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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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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0.4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 |
法律服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益组织 |
务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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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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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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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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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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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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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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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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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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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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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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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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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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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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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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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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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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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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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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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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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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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等离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三是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新媒体建设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缺乏长效保障机制。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条例》要求为依据,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