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1:0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号)等有关要求,编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准确执行《条例》,着力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或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按要求完成省粮食和储备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和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实施情况1项,即《“重要物资储备补贴资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申请3件,申请人类型皆为自然人,申请提供信息具体为:“申请我单位2021年1月至10月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办理结果、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我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数量”、“申请我单位2019年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所涉及到的数据情况”经工作人员致电申请人,具体申请内容为“我局内部应急预案”和“申请《贵州省省级储备粮代储库点选定管理办法(试行)》(黔粮联〔2021〕64号)文件”,以上3件已及时办结,其中涉及“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量”和“我局内部应急预案”信息,根据《条例》规定,该信息为我局内部事务信息,暂无法向申请人公开,已及时答复说明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和发布《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涉及标准规范清单的41项进行全面校核修订,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将清单主题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准、责任明晰。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有关要求,优化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设置,提升网站的便民性和服务性;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监测,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表述规范。除门户网站外,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有:省电子政务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栏、新浪微博“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我局共发布政务信息1389条,其中,微博信息发布量为318条,关注量239条;微信信息发布量为525条,订阅数2962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按规定对网站进行检测评估。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三是做好信息公布审查,确保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不危及国家安全、政策方针、社会稳定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对外公开

公开数量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

法律服

其他

企业

机构

益组织

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圆满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政务公开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变动较为频繁,造成工作衔接不够紧密;二是局门户网信息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网友反馈留言不多,公众参与度、关注度还不够;三是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积极主动性不强。

下一步,我局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大新媒体的运用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拓展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公众对粮食行业信息的关注度,保障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政务服务意识,信息公开意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