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局新闻信息发布工作的流程和水平,特制订《贵州省粮食局新闻信息发布制度》。现印发你们,请规范执行。
附件:贵州省粮食局新闻信息发布制度
2017年5月24日
贵州省粮食局新闻信息发布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规范的信息新闻发布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粮食工作影响面,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信息发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真实、及时、主动地向上级机关和社会大众反映粮食部门工作成效,为职能履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的设立与主要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
审查本单位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向新闻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审阅新闻稿件,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新闻联络员要与当地宣传部门及各类新闻媒体保持经常性联系,完成新闻发言人委托的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 新闻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工作。根据局党组全年工作计划,不定期发布重点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二)热点问题。围绕粮食行政管理方面新政策、新法规实施以及社会群众关注的阶段性的热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信息、向媒体发布新闻。
(三)动态活动。及时通报本局组织的重要活动及与职责相关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通过政务信息形式向上反映的情况及通过媒体告知公众的新闻。
第五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
(一)新闻通气会。局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以主持人的身份出席,与新闻单位沟通情况,增进了解。
(二)新闻发布会。局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向邀请的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或介绍情况,发布新政策、进行新闻背景介绍及通报有关重要工作或活动安排等信息。
(三)定向新闻发布。局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约见特定新闻媒体或接受记者采访发布新闻。
(四)新闻通稿。新闻通稿是指反映粮食部门有关政策、措施、会议、活动和事件等方面工作并可供新闻发布和新闻单位使用的稿件。新闻通稿文字要严谨,内容要充实,数字要准确,确保稿件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 发布的工作程序与应急措施
(一)新闻发布会的运行程序。举行新闻发布会,承办处室须提前7天向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局新闻发言人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承办处室应认真准备申请表、新闻发布议程、新闻发布稿、答问预案、主持词,由新闻联络员进行汇总和整理后,由新闻发言人确定新闻发布内容,形成新闻发布会方案,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日常新闻采访接待程序。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的对象一般应为新闻发言人或处室负责人以及新闻联络员。相关处室对记者采访活动要认真对待,全力支持。未经审核批准,一般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接受采访时,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涉及尚未明确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信息,特别是涉及社会所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不得擅自发布,避免出现报道偏差和失误。
(三)突发事件新闻信息发布。遇有突发事件,参与处置人员应随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置方案,并收集相关信息向主要领导和新闻发言人报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
第七条 分级审核
对外提供一般新闻线索、向上报送反映工作成效的动态信息,由各处室负责人审核;重要信息和涉及全系统的重点工作、热点问题的新闻信息发布,由处室审核经办公室统稿,新闻发言人审核后对外发布。
第八条 在审查新闻信息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应由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发布:
(一)涉及未发布的重要经济数据;
(二)上级机关以保密文件形式布置、组织的专项检查情况;
(三)正在调查的重大执法案件、信访案件、复议案件等方面的材料;
(四)涉及文件规定应慎重处理的信息。
第九条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建立新闻信息发布制度的重要性,配齐配强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增强新闻宣传对于履职尽责的影响力和推动力。要认真组织新闻宣传业务培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主要领导要担负“新闻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参与新闻信息发布工作的研究和审核;新闻发言人要担负“媒体接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信息新闻发布会和媒体接待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信息;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收集整理工作,熟练运用发布形式,大力宣传粮食工作好的措施、做法、经验,以增加群众了解信任,营造良好履职氛围。
(三)严格发布审核。审核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现代公共行政意识,对照标准和要求,加强新闻信息发布审核管理。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